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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二轮校级重点学科建设专项经费预算工作的通知

编辑: 时间:2013年12月13日 11:31 访问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校级重点学科建设经费的管理,确保经费使用效果,根据《江苏大学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江大校[2013]182号)文件精神,现开展第二轮校级重点学科经费预算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科带头人(负责人)组织本学科成员进行充分讨论和论证,确保经费预算科学、合理,同时请各学科制定软件费的使用细则,经费预算及使用细则需在学科内公示三天。

二、以实验为主要研究手段的理工医类学科硬件费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总经费的60%,其他学科硬件费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总经费的30%

三、硬件费主要包括用于学科发展所需的各类仪器设备、平台条件建设等。各学科要以现有的设备为基础,以构建学科公共平台为主。其中,以实验为主要手段的理工医类学科原则上不得购买计算机,其他学科根据实际情况可适量购置。

四、软件费主要包括学科团队建设费、文献资料费、学术交流费、科研业务费、学科建设维持费等。其中:

1、学科团队建设费:主要用于引进与培养学术骨干的调研、学科配套或补贴等费用。

2、文献资料费:主要用于购置专业期刊、图书和数据库等。

3、学术交流费:学科成员参加本学科国内外学术研修、重要学术会议差旅费;主办或协办本学科省级以上学术会议的会务费;邀请国内外学者来校交流的差旅费、酬金等费用;外聘专家指导工作或评审项目、成果等的专家咨询费。人文社科类学科此类支出不得低于总经费的30%

4、科研业务费:支持学科团队成员的各类学术活动,如出版著作、发表高水平论文、专利申报与维护、国家级重大项目申报、省部级重要科技成果奖申报等。人文社科类学科此类支出不得低于总经费的20%

5、学科建设维持费:学科在建设过程中所必需开支的业务经费,包括学科办公用品、研究生工作条件改善等费用。此项经费不超过总经费的10%。

五、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科预算进行严格审核。预算通过后各学科将按照各自的经费预算执行,原则上不做调整。

六、硬件部分由设备处进行招投标集中采购;软件费的使用经方向带头人审核后,由学科带头人(负责人)批准,按现行的财务制度规定办理。各学科经费的实际使用情况需在学科内公开。

七、《江苏大学校级重点学科建设专项经费预算表》可从研究生院网页下载,请各学科于1230日之前将公示后的经费预算表及软件费使用细则交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江苏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江苏大学第二轮校级重点学科建设经费预算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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